邵正彪: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克波与被执行人邵正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琼9001执12916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劳务费3712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的劳务费未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劳务费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11月9日为1155元);
二、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向本院缴纳执行费457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