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2-15 来源:

 

 

 

2022五指山市人民

法院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五指山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确保国家法律的公平正义。对五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五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向五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五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

)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市(县)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组织开展调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负责本级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监察工作;按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依照规定协同上级职能部门做好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

)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本院的国有资产、经费财产、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

)加强普法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审判、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承办上级党委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1个,毛阳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我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1.7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241.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上年结转112.23万元;支出总计2241.7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5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9万元

二、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9.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大于2021年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956.25万元,占87.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2万元,占4.77%;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占5.13%;住房保障支出63.59万元,占2.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7.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03万元主要是案件量逐年增加,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2.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2年预算数为21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94万元,主要是其他法院支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以案件审判项目申报预算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法院执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主要是根据海南省财政厅“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4.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2.2万元,主要是其他法院支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以案件审判项目申报预算。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0.31万元,比上年增加8.46万元,主要是缴交基数的提高,新招录5名公务员导致人员增加。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2万元,主要是缴交基数的提高,新招录5名公务员导致人员增加,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大于去年的退休人员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与上年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7.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9万元主要是缴交基数的提高,新招录5名公务员导致人员增加。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7万元,主要是缴交基数的提高,新招录5名公务员导致人员增加。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28万元,主要是缴交基数的提高,新招录5名公务员导致人员增加。

三、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0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4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贴、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

 

四、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9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根据法院工作安排的2022年出国计划,不安排出国(境)审判交流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96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21.14%,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高,耗油量增大,修理费用加大。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

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1.54%。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是严格执行接待规定,严控接待范围,有效减少接待公务接待120批,共计1005

 

五、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2241.76万元。

七、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情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2241.76元,其中,上年结转112.23万元,占5.01%;经费拨款收入2129.53万元,占94.99%。政府性基金收入,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多。

、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202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224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84万元,占71.50%;项目支出344.96万元,占28.5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2.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在年初省级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06.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部门)本级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五指山市人民法院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129.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指山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