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遗失重要证件 寄件人起诉快递公司
法院依协议判赔两百元

发布日期: 2018-07-10 来源:

身份证、户口本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证件,一旦丢失将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快递公司遗失寄件人重要证件而引发的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赵某将其身份证、户口本打包后邮寄回湖北老家,几天后,赵某老家的亲人却迟迟没有接到包裹。赵某遂上网查询邮单详情,他发现邮单详情上显示4月24日4时24分,武汉中心车辆入局扫描”,便再无物流信息更新。赵某拨打了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快递公司多次查找无果便告知赵某此异常邮件已确认丢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某将该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邮费及补办户口本、身份证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根据原告与快递公司签订的保价协议,双方约定保价出件发生丢失、完全损毁的,应按保价金额200元进行赔偿。结合本案实际,最终法院判令快递公司按保价金额向原告赔偿损失200元及邮资15元。原告认为判决赔偿数额过低,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五指山法院建议广大市民,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邮寄时也应当格外谨慎,最好是选择保价数额相对较高的特快专递进行邮寄,以确保万一邮件丢失、损毁后,也可以得到与损失相对应的赔偿,将损失降至最低。(梁艺兰 王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