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军(证件号:23262319671118001X)

发布日期: 2019-11-15 09:53:41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案件号
(2019)琼9001执233号
失信人
王福军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23262319671118001X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人王福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先行羁押5日,折抵刑期5日,即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5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1刑初55号
执行法院名称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罚金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